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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组:督查环境表按照《缙云县“五清”步履督查评分表》(试行)进行“五清”督查。6月25日至7月1日,现把督查环境分组传递如下!
按照《缙云县“五清”步履实施方案》(县委办〔2014〕68号),第一组:五云街道、壶镇镇、黄山绿植新建镇、东渡镇、东方镇、舒洪镇、新碧街道、七里乡,别离对各乡镇(街道)进行了“五清”督查。第二组:大源镇、大洋镇、三溪乡、前乡、双溪口乡、溶江乡、胡源乡、方溪乡、石笕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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